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名称:中国沐浴商学院同学会。
第二条组织性质:中国沐浴商学院同学会是中国沐浴商学院学员参加的群众组织。
第三条中国沐浴商学院同学会的宗旨和基本任务:
(一)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团结和引导学生成为全国沐浴行业建设的中流砥柱;
(二)坚持沐浴身心,立德明道济人利物,学以致用院训;
(三)以“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为方针,创新工作思路,建立良好的管理模式;
(四)发挥学院和学员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在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同时,维护学员们的正当利益;
(五)开展和加强与其它学校同学会组织、社会进步团体、全国沐(足)浴行业协会及有关企业的联系和交往,交流经验,开拓视野,促进工作;
(六)毕业学员可根据行业需要组织起来开展业务工作;
第四条中国沐浴商学院同学会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最高法则。
第五条中国沐浴商学院同学会依照法律、学校规章制度和本组织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二章成员
第六条凡取得中国沐浴商学院学习培训的学员,承认本会章程,不分年龄、性别、民族、宗教信仰、政治面貌均可入会成为个人会员;
第七条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依照本会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本会的重大事务;
(二)对本会工作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
(三)有平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四)会员有权参加本会举办的活动,享受章程所规定的权利;
(五)遵守国家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同学会的制度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完成本会交给的任务。
第三章同学会组织机构权责范围
第八条 中国沐浴商学院同学会实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
第九条中国沐浴商学院同学会由主任、副主任和组长组成。
(一)设主任一名
(二)设副主任一名
(三)按班组设组长一名
第十条 主任职责
(一)全面负责同学会的工作,召集并主持同学会会议;
(二)根据同学会章程和工作需要,向同学会提交同学会干部人选;
(三)及时向学院汇报同学会工作情况,自觉接受学院指导;
(四)同学会主任对学生会负责并受其监督。
第十一条 副主任职责
(一)全面抓好同学会的日常工作;
(二)协助主任做好各项工作;
(三)指导和帮助各班组开展各项工作和活动。
第十二条 组长职责
(一)负责本组的日常工作;
(二)负责本组活动的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完成同学会交办的各项工作。
第四章经费
第十三条 同学会在院学习期间主要经费来源:
(一)按所缴学费的5%作为同学会的活动资金;
(二)科技服务创收和学员资助、赞助、募捐等合理收入。
第十四条经费使用受全体成员监督。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中国沐浴商学院同学会所有。
中国沐浴商学院
2016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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